苏州离婚时怎样分割财产?
- 编辑: 星际追踪侦探
- 2025-06-19 01:14:30
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涉及以下方面:
### 明确财产范围
- 夫妻共同财产: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生产经营收益、知识产权收益、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(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),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,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、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、养老保险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等。
- 夫妻个人财产:一方的婚前财产,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,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,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,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### 遵循分割原则
- 男女平等原则: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,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。
-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:分割财产时,可适当给予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女方多分,或分配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,如住房。
- 有利生活,方便生活原则:不宜分割的财产,应分给需要该财产且能更好发挥其效用的一方,并按实际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。
-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:一方存在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的,法院判决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。
-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:不得损害国家、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,不得把属于国家、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共同财产分割,不得借分割共同财产逃避共同债务。
- 给予补偿原则: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。
### 具体财产分割方式
- 房产分割:有明确婚前房产证明或夫妻双方签订的房产所有权协议的,按协议执行。由一方婚前承租、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,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,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可通过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;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经评估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另一方相应补偿;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时,拍卖房屋后的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
- 车辆分割:若汽车是婚后购买且双方无特别约定,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可协商分割,一方要车则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;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,法院会考虑双方实际情况,如一方工作地点偏远且交通不便,可能将车判归该方,但需给予另一方补偿。若汽车是婚前一方购买,婚后双方共同还贷,汽车归购买方所有,购买方应向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。
- 存款及投资收益分割: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的存款、理财产品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主张为个人财产的需举证证明。对于证券类资产,如股票、债券、投资基金份额等,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,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。有限责任公司、合伙企业中的资产以及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资产,分割时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处理。
- 其他财产分割:如支付宝、微信钱包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内余额及余额宝等理财产品的余额,分割时与银行存款类似。网店经营的收益、产品库存、网店本身的价值等,夫妻双方可协商解决,或提请法院判决。破产安置补偿费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部分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,通常根据被安置方的婚龄与其工龄的比例来计算共同财产的数额。参加的保险(财产险、人身保险),双方可协商采取补偿对方相应保费、退保后分割保费、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等方式分割,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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