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?
- 编辑: 星际追踪侦探
- 2025-06-05 01:49:57
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,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:
- 了解抚养权判定原则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- 突出自身抚养优势
- 经济方面:提供稳定收入证明,如工资流水、奖金、投资收益等,展示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、教育和医疗条件的能力。若有房产、车辆等资产,也可作为经济实力的证明,让孩子有稳定居住和出行条件。
- 陪伴方面:若工作性质和时间允许,能给予孩子较多陪伴,如教师、公务员等职业,可强调工作时间规律,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生活、辅导学习和陪伴成长。
- 教育方面:自身文化程度高或有良好教育背景的一方,在辅导孩子学习、培养兴趣爱好上可能更有优势,可列举自己的学历证书、培训经历等,说明能为孩子提供优质教育引导。
- 家庭环境方面:营造温馨、和谐、稳定的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。可证明自己家庭氛围好,家庭成员关系融洽,无家庭暴力、虐待等不良行为,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。
- 提供对方不利证据:若能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,将增加自己获得抚养权的几率。比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提供相关医疗诊断证明;对方有赌博、酗酒、吸毒等不良嗜好,提供警方记录、证人证言等;对方有暴力倾向或虐待孩子行为,提供报警记录、医院诊断证明、孩子受伤照片等;对方工作不稳定、收入低,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条件,提供相关工作证明、收入流水等。
- 尊重孩子意愿:孩子已满八周岁,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。在日常生活中,与孩子建立良好沟通和亲密关系,了解其想法和需求,让孩子愿意表达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。但不要强迫或诱导孩子,应让其在自主、真实的意愿下做出选择。
- 关注特殊情况:对于一些特殊情形,法律有相应规定。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,在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,法院会优先考虑;孩子一直随一方生活,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,该方争取抚养权有优势;一方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,无其他子女方会被优先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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