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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讨债公司:债权转让,未通知债务人的有效力?

文章热度:172  发布时间 :2022-06-02 12:15:02

宁波利昌兴债务咨询公司宁波宁波讨债公司为你解答:

  讨债公司:债权转让,未通知债务人的有效力?1、债权转让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;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,可以向受让人主张;债权转让时债务人享有抵销权。


  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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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,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。


 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,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,可以向受让人主张。
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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